綦江区清溪河流域中峰镇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
答疑及补遗通知
一、答疑部分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綦江区清溪河流域中峰镇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
问题一:本项目对纸质投标保函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 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参加投标,是不是会废标?
答: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格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保函开立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款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问题二:******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我公司2024年7月份才成立,2024年12月才下发资质,还没有开展经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成立公司请取消财报要求。
答:可以。
二、补遗部分
1、因发布的工程量清单QTF版本有误,现重新发布,详见附件。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答疑通知有冲突的地方,以本答疑通知为准。本答疑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1日
[******************].CQCF
工程量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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