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藕池河西支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石首市藕池河西支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JZSS-202502QT-******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JZSS-202502QT-******1 | |||||||||||||||||||||||||||||||||||||||||
1.招标条件 | |||||||||||||||||||||||||||||||||||||||||
******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石发改审批(2022) 16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有限公司 。本项目 石首市藕池河西支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石首市藕池河西支流域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污染沟渠生态治理工程、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人工湿地净化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如下:(1)本工程拟对藕池河西支污染支渠进行生态治理,共计建设生态沟渠7147延米;(2)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本工程拟采用“格宾石笼+植草砖+植被群落重建”的方式对藕池河西支的支流河段进行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建设,共计5069延米;(3)人工湿地净化工程:本工程拟采用多级人工湿地旁路净化工程对藕池河西支入河支流的水质进行净化提升,共计建设滞留塘7663m2,表流湿地16583m2,曝气氧化塘6468m2。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材料及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4-10 合同估算价:2700.00万元 | |||||||||||||||||||||||||||||||||||||||||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1.2投标人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并提供截图证明。3.1.3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并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方为有效);②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承诺书,并经施工负责人签字后方为有效);③施工管理机构: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拟派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④拟派项目人员均需提供近六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为准,加盖核定章或缴费章的均视为有效)或提供从社保管理机构网上打印具有社保管理机构电子证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3.1.4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起往前推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合同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水环境治理相关施工业绩(包含EPC总承包业绩,本业绩必须是投标人以独立身份承接或以联合体牵头方承接才可为有效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2月28日至2025年03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20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得票最高的即为中标人。(2)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①“4.招标文件获取”修改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②“5.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方式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 9时0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③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即可不签字,也可以法人代表章或法人章替代。(3)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5.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3)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话:010-******、******。。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行政监督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石首市水利和湖泊局监督股,电话 ******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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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27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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