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高新区-南靖战略性新兴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一靖湖大道道路工程补遗书3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根据漳州市交通局以漳交建函〔2025〕61号批复,依据闽交建〔2020〕21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工作的通知》-加强标中监督对投标人业绩的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5年(自2020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下同)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桥长不小于100 米的大桥或特大桥的桥梁施工业绩。招标公告投标资格要求3.1条、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相应增加此业绩要求,增加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企业业绩要求为近5年(自2020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下同)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桥长不小于100 米的大桥或特大桥的桥梁施工业绩。
2、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4.49元,其中公路部分暂列金******元,市政部分暂列金413700元,暂估价即桥梁荷载试验:300000元。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5.09元,其中公路部分暂列金******元,市政部分暂列金413700元,暂估价即桥梁荷载试验:300000元。
3、公路部分固化清单400章中400-1桥梁荷载试验(暂估价) 为暂估价, 本项目投标函需要填写此暂估价金额。
4、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的网站由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修改为: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5、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第18项- 17.3.3(1)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修改为: / %签约合同价 1500 万元。
6、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1.1.5.2 合同价格修改为: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并通过工程计量支付程序,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本合同最终结算价款以漳州市南靖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审定金额为准,若需要国家审计机构审定则以该审计结论为准。
招标过程实行投标风险包干制,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投标风险。风险范围包含中⑥修改为: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施工便道、租用场地等临时用地涉及的建安和征迁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实际施工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改为: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可能导致的周边房屋震裂或损坏等直接、间接损失,因施工造成的补偿或加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予以补偿。
7、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22.1承包人违约-22.1.2(5)目中:
⑤违反第4.5款、第4.6.3款变更人员修改为:“承包人若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须向发包人进行书面申请得到发包人批准,接替人员的水平、能力资格资质不得低于被替换人,且按以下规定的标准在更换前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变更项目经理每人次支付人民币50万元的违约金、更换项目总工(即技术负责人,下同)每人次支付人民币50万元的违约金(若更换在评标时享受信用AA 级、A 级奖励分的项目经理,则支付违约金100万元)”,更换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应向发包人缴纳人民币10万元违约金。若人员因意外伤亡、病亡,变更人员可不支付违约金。若未经允许擅自更换人员,将按对应数额双倍进行违约处罚。承包人必须按照投标承诺或经发包人批准的替换人员及时派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到工地现场指挥协调施工。若检查时不在岗且未按规定履行请(休)假手续,项目经理课以20000元/次违约金、项目总工课以20000元/次违约金、其他人员课以10000元/次·人违约金。
删除:“承包人必须按照投标承诺或经发包人批准的替换人员及时派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到工地现场指挥协调施工。若检查时不在岗项目经理课以 10000 元/次违约金、项目总工课以 5000 元/次违约金、其他人员课以 2000 元/次·人违约金。”条款。
删除“⑥违反第 4.6.3 项,即使取得监理人的同意,发包人仍可要求承包人支付每人次10000 元的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条款。
删除:“?其他违约情况的每一项,发包人可向承包人以按签约时合同价格的0.5%扣除。”条款。
增加:?除逾期交工违约金外,其他情形发生的违约金均可累计,不设上限。所有发生的违约金,除根据招标文件合同要求的对承包人进行违约处理,同时发包人可将违约情形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处理。
增加:?非承包人自身原因的,工程若需延期,承包人应提前3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发包人及监理人书面审批,若经发包人及监理人书面同意,则承包人可免于缴纳违约金。
增加:?工程实施期间,违反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若同一事件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通报将按下列罚则做出相应处理:首次被检查发现或通报,给予批评和警告教育,责令立即整改;第二次被检查发现或通报,发包人按每处100000元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违约金,并责令整改;第三次及以后被检查发现或通报,发包人按每处200000元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违约金,并责令整改;违反情节特别严重的,发包人按每处300000元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违约金,并责令整改。
违反其它重要合同条款或相关行业管理规定的,修改为: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每次、每处或每项支付人民币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
上述违约金发包人均从拨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8、本项目混凝土按自拌混凝土计入,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1.5中:“本项目的沥青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水泥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
9、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函附录-6.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约定内容修改为:本项目合同期内不调价。
10、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8月4日 09:00:00
注:①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公布的内容为准。②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