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强化我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贵州省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
二、征集线索范围
(一)征集招标时间范围
2024年1月1日以来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项目
(二)招标准备环节
1.具有项目审批权限或无审批权限的部门违规核准招标事项;
2.项目业主擅自变更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
3.以会议纪要、合作意向书、备忘录等方式搞虚假招标、肢解发包,或通过虚构涉密项目、应急项目等形式规避招标。
(三)招标环节
4.招标人为特定投标人“定制参数”“量身打造”招标文件;
5.在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中提出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市场占有率、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或奖项、取得非强制资质认证、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要求,或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
6.评标、定标规则向国有企业、本地企业倾斜,排斥民营企业、外地企业、中小企业等;
******委员会、委派代表参加评标、确定中标人、签订合同等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四)投标环节
8.投标企业中标率异常低、不以中标为目的投标的“陪标专业户”,或经常性“抱团”投标、借用资质操纵投标、中标率异常高的“标王”、“职业投标人”;
9.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通过谈判购买投标权进行围标,结成临时或相对固定的投标联盟相互陪标,事后进行利益分配;
10******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或者对招标有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好处谋取中标;
11.投标人私下接触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违规交流获取项目信息,授意评标事项。
(五)定标环节
12.招标人违法终止招标或违法更改中标候选人排序、违规指定中标人;
13******委员会成员名单、评标过程或结果;
14.招标人未按规定在指定平台或媒体上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内容不完整或存在虚假信息。
(六)合同履约环节
15.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签订“阴阳合同”、“低中高结”,或随意变更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
1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的全部工程或者部分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施工,只中标不履约,反复参与项目投标,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
(七)服务环节
17.行业主管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利用职务便利,为招标代理“运作”项目,主动泄漏或售卖招标项目、评标专家信息;
18.违反《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相关规定以及招投标活动中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征集方式
(一)来信投诉举报。
电子邮箱zyjhj001@163.com;
来信地址:镇远县舞阳镇和平社区粮食局大院(******改革局,邮编:557700);
来信提示:来信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问题线索”字样,投诉举报须说明相关问题发生的时间、项目名称、违法违规等具体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请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电话投诉举报
******改革局:0855-******;
镇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55-******;
镇远县交通运输局:0855-******;
******水务局:0855-******;
镇远县农业农村局:0855-******;
******旅游局:0855-******;
******资源局:0855-******;
镇远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0855-******。
四、注意事项
(一)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问题线索,实名提供问题线索的,我们将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二)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异议或投诉。
(三)对征集到的有效问题线索,我们将及时汇总整理,并按照招标投标监管职责分工,及时转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调查、核实,依法进行处理。
(四)问题线索提供者不得故意捏造事实或者伪造证明材料。对提供虚假问题线索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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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镇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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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交通运输局 ?????????镇远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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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 ?????????????******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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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局 ?????????镇远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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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