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项目(货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9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24-2024-02878
3、项目名称: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项目(货物)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预算金额:27.386000(万元)
6、最高限价:27.386000(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项目(货物)家具类,最高限价14.076万元;二标段为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项目(货物)电器类,最高限价13.31万元。
8、合同履行期限:5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江财采发【2022】11号)要求,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小企业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江财采发〔2022〕11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08日至2024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下载询价通知书。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8月08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湖北省楚天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8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楚天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二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及方式、渠道: 1 )政策及方式:充分发挥政 ? 府 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中小微企业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签订的政府 ? 采 购合同书到金融机构融资。 2 )渠道:登录江陵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 ******:9999/jiangling/inde******银行金融机构融资。供应商获取文件及CA办理等相关事宜详见供应商操作指南(******/helper/index.html)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陵县民政局本级
地 址:江陵县郝穴镇江陵大道1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江陵县楚江大道 3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诗颖
电 话:******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