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流域内荆河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一标段(JZJI-202410SZ-******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JZJI-202410SZ-******1 | |||||||||||||||||||||||||||||||||||||||||
1.招标条件 | |||||||||||||||||||||||||||||||||||||||||
******改革局以江发改审批【2024】286号批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江陵县内荆河水系范围内 建设规模:一标段建设范围为内荆河主河道(西湖路~南环路)及太平街桥、永济桥、红卫桥全围区域。建设内容包含驳岸改造、河道清淤及河岸两侧防护绿地及巡河道路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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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依据洪湖流域内荆河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发包人要求完成:(1)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工程结算、配合审计及相关报审报批等工作;(2)以限额设计为原则且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将标段工程费用控制在可研的标段工程费用估算以内。 标段划分:2个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开工日期以现场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中载明的日期为准 合同估算价:4219.0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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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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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具备下列任意一项即可: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及以上设计; 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和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近5年(投标截止之日止向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合同额不少于3950万元的市政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中标公告截图,工程总承包及施工业绩为合同额,设计业绩为投资额。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4)人员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工程(含专业承包)的项目经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拟派项目负责人担任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合同额不少于3950万元的市政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的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中标公告截图,工程总承包及施工业绩为合同额,设计业绩为投资额)。②施工负责人1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应由承担施工任务一方的人员担任)。③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若为联合体投标,应由承担设计任务一方的人员担任)。④施工团队要求:市政工程施工员1名、市政工程质量员1名、安全员1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各自具备相应岗位证书。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其他人员不得相互兼任,项目所有管理人员均需为本单位职工,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提供人员缴纳社保证明。 (5)财务要求: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近三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或2021 年、2022 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②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③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1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2个标段中均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中标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人。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资格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 号)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有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因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管部门不良记录或暂停执业,并在警示或整改期间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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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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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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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不签字。 6.2 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一)“4.招标文件获取”修改为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10月10日至 2024 年10月14日 24: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二)“5.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为: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10月31日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3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0716-******。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话:010-******、******。6.4 本项目拟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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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和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行政监督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江陵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电话 0716-******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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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9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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